認識結核病
北京市結核病控制所安燕生所長告訴我們,結核病的傳染源主要是肺結核排菌病人,通過咳嗽或打噴嚏等把含有結核菌的微沫散播于空氣中,健康人吸入這些微沫可受到結核菌的感染。健康人受到結核菌感染后是否發生結核病,主要受到結核菌毒力大小和身體抵抗力高低的影響。我國傳統醫學對肺結核病早有記載,稱為“肺癆”。
■癥狀
結核病在初期通常只是出現類似感冒的不適感。感染進入第二階段,可能會有輕度發熱、夜汗、體重減輕、無名疲乏以及各種別的癥狀出現。肺結核病是最常見的結核病,它會造成干咳、咯膿痰、咯血并伴有氣促及胸痛等癥狀。除了肺結核,還可能發生骨結核、消化道結核等不同身體部位的結核。
■治療
如果體重減輕、全身不適、發熱及持續咳嗽,你應該去專業醫院接受痰涂片,X光照像等檢查。一旦確診為結核病,必須嚴格遵照醫囑服藥治療。在獲得成功治療之后,患者必須要接受定期檢查,以確定結核病并未復發。按時服用醫生處方的藥物,攝取醫生推薦的營養食物,獲得足夠的休息,一定會使疾病早日痊愈。
■合理用藥
異煙肼、利福平、鏈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氨硫脲等是十分常用的抗癆藥。但是,光有抗結核藥物,如果不加以科學組合及堅持用藥,治療仍不能成功。
初治病人的抗癆原則為: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及全程用藥。早期主要指早期治療病人,一旦發現和確診后立即給藥治療。聯合是指根據病情和抗癆藥的作用特點,將兩種以上的藥物聯合用于治療,這樣能增強和確保療效。適量是指根據不同病情和不同個體規定不同的給藥劑量,藥量過小達不到治療目的,過大則不良反應較多。規律就是病人必須嚴格按照化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方法有規律地堅持治療,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也不可隨意間斷用藥。全程指病人必須按照方案所定的療程堅持治滿療程,短程化療一般為6~9個月。
一般來說,初治的結核病病人按照上述原則很規范地進行治療,療效可高達98%以上,復發率低于2%。故結核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正規的治療或不治療。(注:化療,即使用化學藥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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