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 河南省藥監局通告15批次藥品抽檢不合格
中國食品藥品網 (記者蔣紅瑜)近日,河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5批次抽檢不合格藥品的通告(2020年第1期)》(以下簡稱《通告》)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聚瑞)等9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不合格,另有5批次不合格藥品未確認標示生產企業和批號。
湖北聚瑞曾多次被點名
《通告》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徐長卿(批次為1801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檢查]-總灰分。經核查,標示生產企業否認為該企業生產。
記者登錄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查閱發現,這并非是湖北聚瑞生產的產品首次被假冒。2018年6月8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9批次不合格藥品的通告(2018年第6期)》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批號151022)的烏梢蛇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鑒別。后經過湖北聚瑞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查確認,不是標示企業生產。
同時,記者還從查閱中發現,湖北聚瑞生產的產品曾在2018、2019年被國家藥監局和省級藥品監管部門點名通報6次。2018年4月11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湖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18年第1期)》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浮萍、前胡、穿心蓮(批號分別為:170301、160701、1501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分別為檢查--水分,檢查--總灰分;含量測定--白花前胡甲素;檢查--葉。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產地分別為湖北、江西)生產的五加皮、防己(批號分別為160801、1511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分別為浸出物、性狀。
2018年6月8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醋沒藥(批號:160301)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性狀。
2018年7月5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厚樸(批號為150115)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
2018年11月5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湖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18年第3期)》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川貝母、沉香、金銀花(批號分別為161201、140901、1703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分別為性狀、松香酸與含量測定、性狀。
2019年4月19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關于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9年第19號)》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肉蓯蓉(批號為1704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2019年6月14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8批次抽檢不合格藥品的通告(2019年第9期)》顯示,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聚瑞生產的木香(批號1711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灰分。
對于上述標示湖北聚瑞生產的6批次不合格藥品,湖北聚瑞并未否認為該企業生產。
8家企業產品被點名
《通告》中,還有其他8家企業被點名——
標示生產企業為安徽省澤華國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批號181201)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農藥殘留量。經核查,標示生產企業否認為該企業生產。
標示生產企業為安國市光明飲片加工廠生產的醋沒藥(批號180202 CP0310)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標示生產企業為亳州市京皖中藥飲片廠生產的覆盆子(批號181201)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山柰酚-3-O-蕓香糖苷。
標示生產企業為安徽聚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前胡(批號171101)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
標示生產企業為湖北長江源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制何首烏(批號181003)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游離蒽醌。
標示生產企業為河北荷花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柏子仁(批號C01118090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目為[性狀]、[檢查]-羰基值。
標示生產企業為亳州市利爾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麩炒枳實(批號分別為170401、1804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目皆為含量測定。
標示生產企業為天馬(安徽)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醋延胡索(元胡)(批號1809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目為[檢查]-金胺O。
此外,在《通告》中,還有5批次藥品無法確認標示生產企業與生產批號。檢品來源于禹州市鼎晟堂藥材行、禹州市德豐藥材行的兩批次丹參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目為性狀。
檢品來源于信陽藥品公司的1批次刺五加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目為含量測定。
檢品來源于信陽市羊山新區和諧大藥房四里景店、息縣孫廟鄉衛生院的兩批次麥冬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性狀]、[鑒別]-(1)顯微特征、(2)薄層色譜。
據《通告》,河南省藥監局已組織相關藥品監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藥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處,要求涉及的企業或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或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合格原因開展調查,切實整改到位。
為何會出現不能確認標示生產企業和批號的情況?“如果被抽檢的單位不能出示進貨單據和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很有可能不是從合法渠道進貨。監管人員在抽樣檢驗時,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直接依法處置?!苯K省南通市藥學會常務副理事長繆寶迎介紹,有的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管理不規范,存在將不同貨源的飲片相混售賣的情況,導致溯源困難。
當前,國家藥監局及省級藥監局正在切實抓實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集中整治工作。對此,繆寶迎建議中藥飲片企業要履行自身主體責任,在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上狠下功夫,緊盯產品生產高風險環節,實現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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