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監局對疫情防控藥械監管進行再部署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3月10日,吉林省藥監局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全省藥監系統齊心協力、全力以赴,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對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監管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再落實,切實保障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
《通知》指出,省藥監局成立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處室、各檢查分局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省疫情防控應急處置藥械監管工作。同時,設立藥品質量安全供應、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供應、藥品流通疫情防控、疫苗批簽發工作等6個專班,各司其職、聯動配合,切實織密疫情防控網。
《通知》明確,藥品質量安全供應專班要督促藥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重點對疫情防控相關生物制品、抗病毒類藥品、治療用急需藥品進行現場檢查,嚴格新冠病毒疫苗駐廠監管,加大疫情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檢和不良反應監測力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供應專班,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原材料采購質量控制、生產環境條件控制、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產品說明書、包裝和標識標簽等全覆蓋檢查,確保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并加大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幫扶力度。藥品流通疫情防控專班要督促指導各地進一步壓實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新冠病毒疫苗儲存運輸監管。疫苗批簽發工作專班要確保新冠病毒疫苗樣品管理、受理、檢驗與批簽發、留樣等各個環節符合規定,加快完成疫苗批簽發實驗室搬遷工作,提升疫苗檢驗檢測能力。
《通知》強調,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疫情防控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好應對處置措施落地落實,不斷提高防控的針對性、精準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要針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情況,認真梳理、實時監測、及時向省藥監局黨組報告;要加強協同合作,做到信息互通、聯動協作,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無縫銜接。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防治任務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有失職行為和重大過錯,造成疫情擴散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責,對于不執行有關規定或互相推諉、工作不力的人員依法予以嚴肅處理。(葉陽歡)
(責任編輯: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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