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6月24日,國家藥監局對《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4日。
早在2020年9月,國家藥監局就曾對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工作公開征求意見。隨著《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相繼發布實施,國家藥監局對化妝品抽檢工作也進行了相應調整。與上一版公開征求意見稿相比,本次征求意見稿對檢驗結論、復檢和異議、核查處置、信息公開等內容進行調整細化。
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對檢驗結論為不符合規定和存在問題的產品的核查處置工作進行了細化規定。明確了核查處置部門在生產環節和經營環節調查取證要求,尤其針對“生產者否認生產”這一情形,強調對否認生產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調查取證具體要求,對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責任主體依法從重從嚴處罰。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經營者免責條款的適用情形,規范了免責條款在執法實踐中的使用。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風險控制要求,進一步壓實注冊人、備案人主體責任?;瘖y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對不符合規定或者存在問題的產品依法采取相應的停止生產措施。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自查整改要求。自查發現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風險隱患的,應當立即對全部產品停止生產、經營;經評估認為影響質量安全的風險因素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征求意見稿設置信息公開專章,明確了抽檢信息公開主體、公開內容、公開程序等。規定了檢驗結論為不符合規定和存在問題的產品信息公開的具體要求。征求意見稿強調,企業否認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經核查認定為假冒產品的,應當在公開抽檢結果時予以說明;對經核查認定為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當對違法者予以曝光。(閆若瑜)
(責任編輯: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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